院示(2018)2号
经个人申报、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和考察、院派驻梅山校区工作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表决,决定将拟派驻梅山校区工作人员周建伟、洪国康2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全院教职工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学院内设机构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学院建设和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8年4月10日起到4月12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地点和受理电话:
联系地点:学院办公室;地址:电竞博彩
办公大楼413室;
邮编:315211;电话:87600208;电子信箱地址:zhengwei@dianjingtz.com
拟派驻梅山校区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简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工作 时间 |
政治 面貌 |
职称 |
1 |
周建伟 |
男 |
1962.04 |
1983.08 |
群众 |
教授 |
2 |
洪国康 |
男 |
1966.03 |
1990.07 |
中共 党员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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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