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示(2017)6号
根据《宁波大学“浙东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宁大政〔2015〕56号)文件和人事处《关于选拔第三批浙东青年学者培养对象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决定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征求全院教职工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学院内设机构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学院建设和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0月23日起到10月25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地点和受理电话:
联系地点:学院办公室;地址:电竞博彩
办公大楼413室;
邮编:315211;电话:87600208;电子信箱地址:zhengwei@dianjingtz.com
公示材料:
浙东青年学者培养对象申报书-王东石
浙东青年学者培养对象申报书-杨铄
关于选拔第三批浙东青年学者培养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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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