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体〔2017〕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12月举办浙江省大学生健美操暨第四届大学生操舞比赛。
现将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和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要本着安全、节俭的原则,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按规定认真做好比赛的组队、报名、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办好本次比赛。希望通过体育竞赛,不断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运动技能,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浙江省大学生健美操比赛暨第四届大学生操舞比赛竞赛规程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