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0号)(附件1)规定,现启动2017年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和范围
1.申报人条件。我校各类研究生。在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本校教职工,其研究成果纳入教职工奖励体系,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2.奖励成果范围。专门奖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的论文、成果知识产权等2类优秀科研成果。
3.奖励标准。根据科研成果级别予以奖励,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成果认定要求
1.成果发表的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以正式刊发和收录证明时间为准。用稿通知和无索引收录证明的不予统计。(例如A同学2016年12月10日公开发表文章。如果他是2016年3月毕业则具有评奖资格,如果他是2015年6月毕业则不具有评奖资格,再如B同学2017年9月发表文章,如果他2017年1月毕业则具有评奖资格,如果他2016年7月毕业则不具有评奖资格)
2.成果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符合“卓创”奖励范围的期刊目录。
论文须符合以下四个数据库整合而成的主要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 ①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级核心类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教职工,2014版)B类及以上【自然科学】;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2017-2018版);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2017-2018版);④《浙江大学国内期刊名录》(2016版)。期刊级别认定、SCI分区等以当年各数据库更新公布的目录和SCI分区表为准。(注:SCI分区表请通过校科技处查询填写。网址为www.fenqubiao.com,账号密码为nbdxkjc,限校内IP使用)。
4.成果知识产权奖包括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已授权的专利”的认定以拥有专利号的证书为准。
三、申报程序
1.在校研究生申报,须登录宁波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210.33.16.51/pyxx/login.aspx,进入实践环节及成果板块,准确填写申报成果(已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等)的相关信息并提交,未录入系统的成果不予奖励。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宁波大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4)。在校生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各1份,经导师确认签字后交至学工办邵玉玮老师处。毕业生可将《申报表》和成果材料各1份(导师签字可省略)直接寄送给邵老师。上述材料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周一)下午16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aoyuwei@dianjingtz.com。
3.学院审核材料后报送研工部。研工部进行核对后公示5天,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奖励经费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四、其他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在校研究生需将2017年11月30日之前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包括“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定之外的C类论文)信息即时录入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利学校进行网上信息统计和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审核。
联系人:邵玉玮
电话:87600418
邮箱:shaoyuwei@dianjingt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