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七批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高科〔2022〕98号),全省共有10个协同创新中心被浙江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七批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详见附件)。我校申报的“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名列其中,现予以公布。
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汇聚现有创新力量和资源,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加强顶层规划,紧扣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联合协同单位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强化联合攻关,产出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期内加强要素投入,加强管理,确保建设实效。
本批次中心建设周期为 2022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请中心于2023年3月10前报送协同创新中心4年发展规划(2023—2026 年),并在今后每年年初提交协同创新中心上一年度的建设进展报告。
联系人:倪庆富 联系电话:889130
联系地址:安中大楼301室
人文社科处
2023年2月10日
相关文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科会科学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