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规办[2023]6 号)精神,现就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宁波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共同富裕样板区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和限项指标
1. 申报人必须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研究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相关教师,通过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承担全国教育规划、省教育规划、市教育规划等相应类别课题而未结题的或终止的;
(3)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4.限项申报。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校的申报数额,我校限报3项。原则上请涉及职业教育领域相关学院择优推荐1-2项申报项目(请在项目申报汇总表上列出推荐排序),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上报。
三、成果形式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等)加研究报告。
四、结题方式
1.论文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标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以调研报告等为成果形式的,须通过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鉴定。
2.研究报告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0字。
五、课题管理
1.经费资助。招标课题列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序列,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对于立项课题,每项课题给予2-3万元研究经费资助,签署协议,并视立项情况决定拨付比例与方式。
2.加强管理。对于立项课题,加强课题的集中开题、中期与结题的检查指导。
六、申报办法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选题指南》)。课题申报围绕专项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课题立项向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校、跨学科组合。鼓励对职业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止。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七、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周四)
(一)平台申报
申报系统网址//www.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使用微信扫码,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操作详见(//glpt.nbjks.cn/doc/)。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平台申报只提交《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为方便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有疑问可加入【QQ群653171458】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在甬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课题。
(二)电子材料报送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附件2)、活页(附件3)、汇总表(附件4)在截止时期前发送到邮箱:miaoxufeng@dianjingtz.com
(三)纸质申报
具体包括: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其中1份由学院审核签章)、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由申报学院审核汇总后交由校人文社科处(安中楼301室)。
社科处联系人:缪旭峰 联系电话:87600299、696936(短号)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343581。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10日
相关文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科会科学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