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科规办[2023]13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公布。我校共获批课题13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8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级规划研究课题在立项后三个月内要求做好课题开题论证工作。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实行分级管理,重点课题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时间和论证方案报校人文社科处后,经所在单位组织开题论证。规划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课题开题论证后,要求各课题负责人于2023年9月11日(周一)前将开题报告及《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开题论证表》(附件2)1份(由学院审核盖章)报送我处。另外,重点课题负责人请在6月20日前提交《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预算表》(附件4)一式2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两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一年。课题根据研究进展可提前结题。确因研究进展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三个月向课题结题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手续,并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三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两年。课题不能因办理过变更手续而延长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视作自动撤项。
望各有关单位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课题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缪旭峰 联系电话:87600299 短号69693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6月1日
相关文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科会科学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