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专项)的通知》(甬哲社科办〔2023〕15号),我校共有3项课题获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2023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鼓励成果转化应用。相关成果刊发在《社科成果专报》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按照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增拨0.5或1万元;成果(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不少于1500字)刊发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的增拨2万元,刊发在《浙江日报》理论版的增拨1万元。上述增拨金额可累加计算。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5000字)+研究摘要(2500字左右)+公开发表论文/决策建议稿。其中,研究摘要须在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发送至社科院(联)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八八战略”专项成果+序号+课题名称)。全部结题成果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三、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性质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我处,由我处统一递交市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立项协议书的签订流程后续通知。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安中大楼301室
人文社科处
2023年8月7日
相关文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科会科学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