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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引进人才申请和结题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自科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阅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21〕88号)文件的规定,未申领的科研启动经费(下称“科启费”)均参照校内科研项目予以管理,下称“科启项目”。

一、人员范围

(1)为规范科启项目立项程序、提高科启项目审核效率,下列二级单位中未在科技处完成科启项目立项科启费未全部申领的引进人才,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科启项目。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医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植物病毒学研究所、新药技术研究院、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

(2)满足以上条件的引进人才需且只需申请1项科启项目,相关部门根据科启项目经费预算表按年度逐年自动划拨科启费。

二、申报流程

(1)引进人才撰写科启项目申报表:附件1,请阅读文件中的“填写说明”,尤其科启项目结题条件、经费预算页补充说明。

(2)引进人才完成科启项目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2,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至科技处。

3)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予以退回修改,未见疑问者予以通过。

(4)二级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已审核通过的科启项目申报人双面打印科启项目申报表(附件1)1份,经个人签字(承诺页与预算页2处)、二级单位盖章(承诺页1处)后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由二级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安中楼513室。

5)科技处管理人员汇总已提交纸质材料的科启项目信息并提交计财处,计财处分配项目经费账号后,引进人才在“智慧财务”按规定支出经费。

三、申报时间节点

(1)引进人才:每月10日前,完成科启项目的线上申报;

(2)二级单位:每月18日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科启项目纸质版材料;

(3)科 技 处:每月13日前,完成本月科启项目审核,如有问题退回修改;每月20日前,汇总已经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科启项目信息并提交计财处;每月28日前,完成本月科启项目在科研管理系统的经费入账。

(4)计 财 处:每月25日前,完成本月科启项目经费立项。

四、结题流程

(1)引进人才撰写《宁波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自然科学类)自评价报告》(附件4),导出预算执行情况表(流程:宁大内网-办事大厅-经费查询-收支明细栏点击XX次-预算执行情况-导出-打印),到计财处审核盖章;

2)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盖章;

3)人事处审核盖章(安中403,余丹老师);

4)科技处审核,未见疑问者予以结题。

五、注意事项

1)科启费须在3个自然年内申领并执行完毕,以计划财务处确认后拨付经费的当年算起;年度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执行完毕,当年未执行的剩余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已纳入政府和学校统一采购流程的资金结余,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允许结转使用1年;项目预算一经批准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科启项目名称请不要和任何其他项目名称相同;科启项目每月立项1批次,请引进人才在每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3)非本部校区的引进人才可通过“校际快递”提交纸质版材料。快递地址:宁波大学东校区安中楼513室,李锦棒,18758328822

联系人:李锦棒18758328822(676822),安中楼513室。

科学技术处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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