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通知,2023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已下达。现将通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29日起通过“科技攻关在线”应用(//kjcx.kjt.zj.gov.cn)填报项目合同书,并由所在单位线上审核后于2023年1月17日前提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导致未能按时签订合同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
二.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规〔2019〕11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0258 Email:xuzhibiao@dianjingtz.com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kjt.zj.gov.cn/art/2022/12/23/art_1229225203_5042435.html)
科技处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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