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宁大政〔2019〕171号)文件,学校于2022年底完成了2023年培育项目遴选立项工作,共设立1项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现请项目所在单位配合做好新立培育项目协议书签订事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填写《协议书》(模板见附件2)、《经费预算表》(附件4);
2、2月17日前,发送协议书和本年度经费预算电子版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3、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通知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协议书,拨付项目年度经费。
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电话:1377712328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3年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清单
附件2、2023年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协议书
附件3、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19]171号)
附件4、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2023年)
科技处
2023年1月19日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内科学技术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