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19﹞171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对在研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考核工作的进度安排,现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考核时间
2023年5月30日(周二)全天
2. 考核对象
已提交《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面材料的所有在研培育项目(见附件)。
3.考核方式
现场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请各个项目组依据已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准备PPT。答辩之前2天将PPT电子稿和进展报告(一式七份)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1份)送科技处成果办,同时参加答辩顺序抽签。
联系方式:87609127,[email protected]
附件、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考核清单
科技处
2023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内科学技术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