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规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研究中心发〔2023〕3号)(附件1)和《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研究中心发〔2023〕4号)(附件2),全省共95项课题获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3年度常规课题、“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和委托课题立项。我校获批5项(名单详见附件3),其中常规课题1项、“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4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表及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相关要求开展研究,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办理签订课题协议、结题等手续。课题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 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 决策部门报送时, 均应标明“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成果”字样。
常规课题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可通过浙江社科网中的社科课题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结题。成果为专著的,需向 “中心” 寄送10本(套〉样书。
“三报一刊”后期资助课题负责人应尽快通过浙江社科网中的社科课题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结题手续。
联系人:倪庆富 联系电话:641621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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