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号)(见附件4),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和类别
本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探索创新活动,提升科研能力,属于学校组织申报的校级培育类项目。根据管理文件规定,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战略引导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和人才引进科研启动项目三种类型。本次组织申报的类别为自由探索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二、资助经费和立项方式
(一)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进行自由探索、自主创新研究。每项资助4万元,分期拨付,立项时先拨付50%,视中期检查和结题情况再拨付后续的50%。2025年度拟立15项左右。
(二)本项目经专家评审,适当考虑学科分布,择优立项。立项文件发布后,所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明确资助经费、研究期限、中期检查时间、结题要求等相关内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人须是我校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文件明确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制度,主持在研的仅限一项,三种类型项目各限主持一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具体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一)正在主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战略引导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和人才引进科研启动项目三个种类)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正在主持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或培育项目逾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用曾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来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或者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被终止仍处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不得申报。
四、结题要求
自由探索项目的研究成果,符合以下四种形式中任何一项,即可申请结题: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撰写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稿或成果要报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份或省部级采纳1份。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宁波大学2024版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发表2篇论文,至少有1篇是中文期刊论文,SSCI须二区以上论文。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宁波大学2024版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正式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1部。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
提交结题的成果须标注“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具体要求届时以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的立项协议为准。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论证活页》(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
3.所在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文件以“姓名+申请书”命名,活页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5.本次申报学校截止至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87600927,645611(短号)
邮箱:SKC@dianjingtz.com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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