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社科﹝2024﹞43号),我校获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课题(青年英才培育)1项,名单详见附件。
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省社科工作办与各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校社科处与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总课题负责人与子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和本专项课题的立项目的,于2024年11月30日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协议书同时报省社科联规划处备案。
课题组要本着出成果、出人才的目标,通过切实加强导师指导和团队合作、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努力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青年领军人才。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并结合单位的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特色,加强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之江青年申报立项的重大课题,同时视为之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省社科联在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缪老师,87600299、696936(短号)
人文社科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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