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的通知》(甬社科联〔2024年〕19号),我校共有5项课题获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1.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课题按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完成后,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至我处,由我处统一递交至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理结题手续。课题如不能按期完成,课题负责人须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处审批后,报市社科联备案,且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最终成果要求详见《2024年度第七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立项协议书》中的具体规定。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责任人认真阅读并填写立项协议书(附件2),一式4份,于9月13日交至我处,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待市教科所、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后将返回1份协议书给课题负责人。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liuchi@dianjingtz.com
人文社科处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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