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社规办〔2018〕5号
),我校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努力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奋力开启新时代宁波教育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
2.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以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每项经费12000元,其中5000元于立项后拨付,其余的7000元于结题后拨付;以论文发表+研究报告结题的,每项经费10000元。其中5000元于立项后拨付,其余的5000元于结题后拨付。
4.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左右。经市社科院《社科成果专报》录用即可结题,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3000元经费。
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5.课题结题时间为2019年5月底前。
6.《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7.每位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或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
8.已在 2018年度市哲社规划课题中申报过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各单位报送我处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填写的《课题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签字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一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各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的《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ongyu@dianjingtz.com。
联系人:宋喻 联系电话:87600952
人文社科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