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在5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在5月22日前,按结题要求向科研部门提交结题申请。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 课题负责人向科研部门提交结题材料的同时,请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中(www.ky.zjedu.gov.cn)提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需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3、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上报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
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 shuyunlai@dianjingtz.com
科 技 处 联系人:王尧尧 联系电话:87600160 wangyaoyao@dianjingtz.com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