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浙社科规〔2018〕6号),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我校组织申报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社科强省”和“文化强省”,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各类课题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五大类别,即省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省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和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
“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方向的重大研究项目,力求开展居于学科前沿的原创性研究。本次申报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含省社科院和省委党校),依托的优势学科必须是省级以上(含)重点学科,原则上必须有博士点或者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每个重大资助项目可包含3个子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在研或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
“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面向学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重大急需,鼓励针对不同学科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进行开拓性研究。本次申报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含省社科院和省委党校),每个重大扶持项目可包含3个子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在研或结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
(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本次年度课题申报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设立自筹经费课题,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新设青年课题。
1.自筹经费课题:面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级党校、电大等基层教育科研单位。本科院校不设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须落实自筹课题经费来源,并经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3.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学者。
(四)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已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已获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成果,当年度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
(五)高校思政专项课题
高校思政专项课题面向高校思政教师和高校思政工作者。本次申报主要围绕以下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围绕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进行系统化、学理化阐发解读。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围绕“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开展“‘八八战略’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研究。立足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规律、高校思政工作规律、思政教学规律,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研究。
3.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研究。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加强课程思政、教师思政、新媒体建设、教学评估改革、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研究,探索“三全”育人的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
4.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深入分析当前社会思潮发展动向,研究如何巩固壮大主流意识形态,有力有效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特别是围绕新媒体时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有关重点问题开展对策研究。
申报者可围绕上述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三、各类课题立项等级、资助经费和成果形式
(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的立项等级为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子课题为一般课题。重大项目经费资助(包括子课题)为每项15万元,成果形式中必须包含书稿和论文(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5)。
(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的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8万元,一般课题(不含自筹经费课题)每项4万元;青年课题立项等级为一般课题,经费资助为每项3万元。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5)。
(三)后期资助课题的立项等级为一般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后期资助课题的成果形式为书稿,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5)。
(四)高校思政专项课题立项等级为一般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理论文章,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5万元。
四、评审规则
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按照学科大类,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依据学科分类进行两轮网上评审。后期资助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书稿通讯评审。思政专项课题单列评审。
五、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各类课题申报方式
1.省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省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的申报需提交纸质《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1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及电子文本1份,不进行网上申报。
2.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活页》(一式6份)及电子文本1份;高校思政专项课题也采取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活页》(一式9份)及电子文本1份。
3.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及其电子文本、匿名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及其电子文本,不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方法
登陆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在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按使用说明操作,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课题评审时以网上材料为主,纸质材料备用。
用户首次注册,需选择【高级管理部门类型】及相对应的【高级管理部门】。其中,高校、党校、社科院及设立了高级管理员的研究院所用户分别选择“高校党校社科院”和所在单位。
(三)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各单位统一填写的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ongyu@dianjingtz.com。
(四)课题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特就本次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2.除申报“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外,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未完成者(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本次不得申报。申报“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有在研或结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以已立项(结项)课题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如符合申报条件必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报资格不符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2)“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3)申报者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4)未按照《申报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报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审核及报送工作,各课题申报人在申报各类课题前请认真阅读附件5《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须知》。
联系人:宋喻 电话:87600952 邮箱:songyu@dianjingtz.com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