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科技类学术论文(著作)学术水平,根据《宁波大学科技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宁大政〔2015〕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1年度科技学类学术论文(著作)他引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11年以宁波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C类及以上科技类学术期刊论文或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且字数不低于20万字的科技类学术著作(须在著作中体现作者是宁波大学的教职工),截止2015年被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他引1-10次、11-20次、20次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50元/篇次、200元/篇次、250元/篇次;如该被引期刊论文被SCI收录,奖励标准为 2000元/篇次,论文和著作他引最高奖励额度1.0万元/篇(部)。
2、 对2012——2015年以宁波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SCI收录期刊论文、C类及以上科技类学术期刊论文及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且字数不低于20万字的科技类学术著作(须在著作中体现作者是宁波大学的教职工),如果截止2015年分别被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他引达到5次、40次和40次,也属本次奖励范围。
3、单篇论文/著作被本单位他引的,其被奖励他引次数不超过10次。
4、论文级别根据其发表时间对应的《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认定,具体为:2011—2013年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2010版目录认定;2014年1月—11月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2010版和2014版目录就高认定,2014年12月起发表的论文级别根据2014版目录认定。
5、他引证明材料(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由论文作者提供,并请作者注明每篇论文(著作)的他引论文所在刊物的级别及其第一署名单位。他引证明的出具请咨询图书管情报部(电话:87609678)。
6、请各单位仔细核对每篇论文/著作他引论文的发表时时间(截止2015年)、所在学术刊物级别、第一署名单位等信息,学校将对上述信息进行核查,如果出现信息不实等影响奖励的问题,将取消该篇论文的他引奖励并予以通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对论文/著作的他引情况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论文他引奖励的统计和初审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逾期不再奖励。汇总表(附件2)及他引证明材料请于6月14日前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xuzhibiao@dianjingtz.com
附件:1、宁波大学科技工作奖励与资助办法(宁大政〔2015〕136号)
2、学术论文(著作)他引奖励汇总表
科技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