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22〕9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和要求
1.本专项培育目标为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青年奖;第二十三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青年奖。
2.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成果择优进行先期培育,同一成果只培育一次。今年拟培育总数不超过12项,其中青年成果奖培育项目不低于4项。培育目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每项资助12万元;培育目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奖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每项资助10万元。培育时间从学校发文公布起至目标奖项申报前为止。
3.申报2024年奖项培育的成果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培育目标奖项的成果取得时间要求。培育目标为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正式取得的成果;培育目标为第二十三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正式取得的成果。
(2)青年成果奖申报人在成果取得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3)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学术影响比较大。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是发表是人文社科权威期刊论文或者国际公认的权威学术论文;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核心观点必须在学校人文社科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一级以上核心期刊已发表1篇(含)以上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成果形式为普及读物的,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以上(同版次多次印刷数可累加);成果形式为网络文章的,须网络点击量达到100万以上。
(4)成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学术或社会反响。论文有一定的引用量及相关反响,著作有书评及相关社会反响,研究报告建议已经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科普读物、网络文章有一定的受众反响。
二、遴选程序
1.成果第一完成人牵头申报,学院推荐;
2.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拟培育成果;
3.评审结果校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拟培育成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学校发文公布。
6.学校、学院、成果完成人签订三方协议。
三、培育内容
培育内容具体由成果完成人根据现有成果现状制订详细培育计划,主要包括:
1.发表与成果相关的一级及以上论文,增加成果支撑;
2.增加成果及相关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提高成果引用次数;
3.积极申报其他奖项,推动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4.围绕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为奖项申报提供智力支持;
5.推动成果公开发表更多书评及相关学术评价;
6.组织或参加相关国内外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对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7.促进成果转化,围绕成果观点撰写研究报告,争取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8.其他行之有效的培育方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著作类、普及读物类:将《申报表》(附件2)、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非中文成果附成果中文提要。另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评后退还)。
2、论文类、研究报告类、网络文章类:将《申报表》(附件2)、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非中文成果附全文中文翻译。另需提供成果原件1份(评后退还)。
注:《申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审核后提交。佐证材料按申报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添加目录页。
3.《2024年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4.《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孙澜 联系电话:87609133/612296
地址:安中301室 Email:sunlan@dianjingtz.com
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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