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校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提高科研项目按期完成率,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5年为标准,对进入清理期的校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立项未结题的校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见附件),已全部进入项目清理期。根据《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对至今未结题项目,学校拟作一次性终止处理,若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在2024年6月30日前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2、2020年立项未结题的校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见附件),已超过计划完成期,学校拟于2025年6月30前对以上项目进行清理。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抓紧时间完成研究办理好结题手续。
被终止项目将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信用档案,必要时限报上级部门和校级有限额要求的项目。请各单位通知和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结题登记表》,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87600299
人文社科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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