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名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外)。“提名者”为专家学者(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等)、组织机构(主要指经奖励办认定的学会、协会、社会力量奖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等),具体提名要求详见附件。
二、提名的流程
1.“提名者”于2024年1月4日前向国家奖励办提出拟提名项目名称和奖种的申请,获得提名号和密码后才能开始提名。
2.“提名者”组织准备有关提名材料(需项目完成人配合),自12月19日起可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等材料。
上述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意味着有关专家、部门将于近期物色和遴选项目,错过此阶段的项目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的国家奖评审。
为使我校符合被提名条件且有望2023年度参评的项目进入“提名者”视野,我们拟于近期专门与有关部门进行接洽和推介。考虑到不同“提名者”的时间节奏不同,我们的接洽推介工作将在即日至所有提名渠道关闭这一期间陆续进行。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18日向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提出本单位候选项目名称和奖种,以便及时推进后续工作。
联系人:徐志标 廖奇 电话:87609127 87609131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571.html)
科技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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