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学科性学院第八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33号)文件精神,人文社科处依据《宁波大学第八轮岗位聘任学科性学院年度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130号)中的“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考核计算办法”对2023年度人文社科类学科性学院专项目标(科学研究)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人文社科处(安中大楼301室)。
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8891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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