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仪器管理办法
为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满足素质教育的需要。特制订实验教学仪器管理相关办法。
1、学院自购的教学仪器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帐,做到实验室有明细帐。
2、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科学合理。橱外应标明仪器编号、名称。组合仪器要单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
3、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设备,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阅。
4、仪器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染设施,做到四防(防火、防)。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5、做实验所需教学仪器,必须提前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要及时办理借用、归还手续。实验教师验收归还仪器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对确属不能修复的教学仪器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结合教学大纲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7、教学仪器权供本院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借出,并做好外借手续工作,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赔偿。
8、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9、学期结束,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10、实验仪器存放室严禁进行其它活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11、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完好率及设备使用的利用率,特制定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相关条例。
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严格认真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入库存档工作,以便随时进行核查和清点。
2、实验室管理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收者要掌握仪器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和有关资料。
3、实验室的大中型设备的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归档资料包括:订货申请、订货合同、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仪器零配件、登记表和维护记录。
4、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报废等工作由专人负责;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仪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
5、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一般大型仪器需经过系统培训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仪器管理员的监督指导。中小型仪器设备实行借用制度,使用人经过简单培训后,办理借用手续自行操作使用。
6、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借用人按小时填写仪器的预借申请,在申请时间内开展实验,如无法按时实验,借用人至少提前一天取消申请,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在预借时间内未按时开展实验并且未取消申请者,禁止进入实验室一个月,不服从者,学院将采取处罚措施。
8、管理员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和运行时间等记录工作,并按年度作好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统计,作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9、仪器设备借用到校外使用,须提前3-7天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验方案和使用说明,经分管领导同意和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外借。同时做好仪器设备外借登记工作,并按时归还。在外借过程中,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按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同时,实验室有权拒绝再次外借申请。
10、借用仪器设备在实验室使用的,须提前3-7天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验方案和使用说明,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好仪器设备登记工作,并按时归还。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11、借用人在预借时间内,不在实验现场,擅自委托他人实验,禁止借用人和委托人进入实验室一个月,不服从者,学院将采取处罚措施。
12、根据宁大政﹝2021﹞26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竞博彩
实验室属于“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 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参加实验人员应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值守。”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3、研究人员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按要求关好、收好仪器,并如实准确填写使用记录,及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事故。
14、 对于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轻微事故,立即停止实验,向相关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学院将组织事故认定小组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移交学校主管部门处理。
15、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仪器设备的管理者安排处理好有关的维修事宜。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率、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大型仪器管理方法。
1、实验室的每项仪器设备必须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管理。
2、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收者要掌握仪器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和有关资料。
3、大型仪器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归档资料包括:订货申请、订货合同、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仪器零配件、登记表和维护记录。
4、大型仪器的入库、维护维修、报废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发,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仪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
5、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一般大型仪器需经过培训取得仪器管理员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仪器管理员的监督指导。
6、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鼓励科技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在掌握了仪器设备的使用技术以后,可以在专管人员的允许和协助下直接使用仪器设备。
8、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仪器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管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9、管理员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和运行时间等的记录,并按年度作好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统计,作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10、仪器设备负责人要积极做好仪器设备的试验平台的软硬件开发工作,及时获取相关仪器技术的最新资料。实验员要及时把最新的仪器使用技巧对实验室的的研究人员进行培训,实验室将给与奖励以鼓励技术创新。
11、对于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轻微事故,实验室将组织事故认定小组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移交学校主管部门处理。
1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提前天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验方案,经实验室主任审验合格后到管理人员处进行预约登记,仪器设备的使用时间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安排。
13、如遇特殊情况取消预约,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如临时安排实验,要视实验室仪器的预约情况尽量安排,保证预约者优先。
14、研究者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按要求关好、收好仪器,并如实准确填写使用记录,及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事故。
15、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仪器设备的管理者安排处理好有关的维修事宜。
16、凡不能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条例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验室管理者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使用实验室资源的资格。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设备的完整和安全,确保教学、科研、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全院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及各种器材,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损坏或丢失。如属责任事故者,则按本办法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的同时,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2、对于不爱护设备器材,违反操作规程,严重不负责任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互相推诿、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外,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3、对于能够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表现积极者,因一时疏忽而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事故发生后又能主动如实报告,认识态度较好并积极设法挽回损失的,经院务会议认定情况属实的,可以适当减免赔偿。
4、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下列责任事故,使设备器材造成损坏、丢失或性能下降者,应予以经济赔偿:
①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或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②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改装者。
③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指导时不负责任者。
④对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性能、使用方法尚未掌握,未经批准就随意进行操作者。
⑤擅自将学院的仪器设备挪作私用者。
⑥因管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设备器材被盗、失火、受潮变质者。
⑦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5、具体赔偿规定,对仪器设备或器材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按原值折价后赔偿:
①使用1—5年,按80%—40% 计价赔偿。
②使用6—10年,按30%—10% 计价赔偿。
③使用10年以上按10%—5% 计价赔偿。
对仪器设备或器材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按所需维修费的50%—100% 计价赔偿。
6、仪器设备或器材发生丢失或损坏时,有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并由实验室查明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提交书面调查情况,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赔偿处理意见。设备被盗,要同时报告保卫处。对损坏、丢失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处和设备管理处,院务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管理处决定处理。
7、赔偿人上缴赔偿金额由学院负责收取,统一上交财务处,用于修理或补充设备。
仪器设备外借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电竞博彩
仪器设备的借用,保障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防止仪器、设备损坏和挪为它用而流失,特制定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制度如下:
1、设备借用审批权限:院内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对外借用,只限本院各部门的教学、科研用。特殊情况需由实训中心主任、教务处长及分管院长同意批准。院内各单位间仪器设备可以借用(标准计量仪器不外借),但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①、10万元以下设备借用,由实验室主任批准。
②、10万元以上由设备处登记备案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③、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不得借、领出外使用。
2、仪器使用和借用规定:
①、学院仪器设备一般应保证本系实验室教学、科研使用。校内各学院之间教学、科研需要互借的普通仪器,应本着提高设备利用率的精神相互支持。但应按章办好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损坏由借用单位或借用责任人负责维修至正常,丢失按规定赔偿。
②、大型、贵重设备,使用前应报请设备所属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由该设备技术人员操作或在该系设备技术人员的允许及指导下进行使用(一般指教师、科研人员)。
3、仪器设备借用手续:
①仪器设备借用应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借用人,一份留实验室存档。
②借用人应按期归还,否则保管应按时催还,并做好归还设备的质量验收工作。
学生实验课堂守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超过15分钟,取消其本次实验资格。
2、进入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穿拖鞋、背心,保持安静,不吃 食物及饮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及杂物。
3、参加实验前,必须认真复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预习实验指导讲义,明确本 次实验的目的、要求、实验的原理和步骤及操作规程。未做好预习者,教师有权令其退出实验室。
4、实验前,要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课,未经教师准许不得随意开始实验。教师讲授完毕后,凡有不明确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师提出,在完全明确本次实验各项要求,并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5、学生在进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请问教师。
6、实验中如出现事故(包括人身、设备、水电等)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停机检查原因,保护现场。
7、在进行部分人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实验中,被测人员必须做好足够的准备活动,预防、避免出现损伤和危险的发生。
8、要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设备、药品、材料及用具,不得乱拿乱用,如遇缺损、不合规格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请求更换或补充,使用材料、药品要力求节约,不要过量,以免浪费。
9、在室外场地进行的实验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教学秩序,服从教师安排和组织,不得随意在场地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动作。
10、实验结束时,学生应将实验记录本、实验报告交于教师检查,经教师或实验员检验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1、实验室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桌椅等物品,严禁私自拿出室外或借用。按要求需在室外继续进行实验时,所需物品应经教师和实验员同意,列具清单,核查登记后方可带出室外,并应于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如数归还。
12、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责令停止其实验。
实验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证实验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有效运行,防止利用实验中心网络危害公共安全,特制订实验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关管理办法。
1、使用计算机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制作、复制、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的。
⑩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反上述规定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并按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实验仪器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
3、研究生及教师借用实验中心笔记本电脑,需先登记借用缘由并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安装或删除应用程序。
4、要爱护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拆用计算机配件。
5、笔记本电脑使用完毕后,应检查其配件是否齐全,然后归还实验室管理人员。
6、如遇电脑故障,应及时报备实验室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造成电脑损坏者,照价赔偿。
7、注意维护实验室的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严禁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软盘、硬盘、磁带、光盘等媒体。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删除系统文件。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涉密计算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上网,各单位设专人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9、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配备硬件防火墙设备和正版杀毒软件,有效防御来自互联网的各种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10、用户不得盗用他人IP地址和电子邮箱。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网络设施和设备、危害网络运行安全。
12、违反本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予以处分;违反本规定,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阳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的处罚条例
研究生或本科生违反实验室规定,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没收电器,并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
非实验过程中,造成实验室内大面积垃圾,并未及时整理干净,影响正常教学、实验者,禁止出入实验2周。
非实验过程中,在实验室及走廊打羽毛球、溜冰、踢球等,进行体育活动者,没收体育用品,并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
在实验室看娱乐视频、外放音乐等,与实验及学习内容无关者,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
实验结束后,最后离开实验者未关闭好门窗,造成实验室及他人财物丢失者,按丢失物品正价赔偿,并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
非实验时间,未按学校规定使用空调者,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将实验室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者,一经发现立即归还仪器设备,并禁止出入实验室2周;如将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按正价赔偿,并禁止出入实验室。
未按仪器设备使用规程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按维修费用正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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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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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提供一个整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了电竞博彩
多功能教室管理规则:
1、教室由专人管理,负责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管理工作。
2、教室未经学校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3、教师在使用教室期间(含课间),必须对设备负责。
4、学生未经教师许可 ,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教室内的功放和麦克风都是配套的,请勿随意拿出教室。
5、使用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6、学生以及老师不得利用电教设备开展娱乐活动。
7、上课的教师应教育学生应保持教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带零食进入多媒体教室。尤其要注意防尘,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一经发现,责其将教室所有桌面清理干净。
8、不得使用粉笔,教杆等物体直接接触投影幕,以防污损、破坏投影幕。
9、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公放等设备的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如使用教师未关好门窗电源,出现相关问题由使用教师负全部责任。
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