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和《宁波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教务处本学期将组织2024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24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2万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1万元,由学院资助。研究经费原则上分立项和验收按7:3比例分两次进行划拨。
2.学院对各年度申报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所立的重点项目不超过当年申报数量的20%。项目前期研究基础好、应用前景突出、预期成果具有标志性(如在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项目认定或教育教学奖项)可优先考虑设立重点项目。
3.评审采用匿名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再重复申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三年之内有记录不良信誉(项目超过4年以上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围绕立项指南进行申报,其中重点项目必须围绕重点课题立项指南进行申报。项目预期成果需要与项目高度相关并注重产生的实际效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增刊除外,负责人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且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新获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领航课程、一流专业、一流团队/领航团队、优秀(规划)教材、实验教学项目(均须排名第一);
(3)新获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4)研究成果被采纳,形成院级及以上正式发布的文件或标准;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讲义、教学课件、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试题(卷)库、教学视频材料、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教学软件等。
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至多不超过4年。逾期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附件1)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
三、项目立项指南
(一)重点课题
1.“四新”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实践
2.跨学科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3.拔尖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4.**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案与实践
5.**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方案与实践
6.**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方案与实践
7.**微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
8.**专业核心课程或核心课程群知识图谱建设研究
9.面向产业和行业的课程群建设研究
10.地方“101计划”建设研究
11.基于专业认证需求的公共课程建设研究
12.审核评估视角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研究
13.审核评估视角下二级学院实践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新形态复合型教育教学资源体系构建研究
2.“四新”专业建设改革与发展研究
3.新时代专业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
4.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
5.产教学研教学共同体建设研究
6.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实践研究
7.新兴技术范式下的教师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
8.学分优化调整背景下强化学生课后有效学习的研究
9.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
10.新时期课程考核改革研究与实践
11.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12.新时期高校劳动课程建设研究
1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14.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15.虚拟教研室建设与实践研究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上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版以打包形式送至马文婷邮箱(mawenting@dianjingtz.com)。
五、联系人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董微雨,电话:87600417。
学院教务办联系人:马文婷,电话:87600999。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
电竞博彩
教务办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