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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阅览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基层教学组织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2.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学科间、学院间、高校间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

3.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三、建设目标

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多学科交叉,实现动态开放,促进共建共享,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齐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四、建设任务

1.探索基层教学模式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智慧+”教育理念,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基层教学组织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为开展基层教学活动提供更加先进、灵活、多样化的平台,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搭建教学改革研究新平台。依托虚拟教研室,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形式与载体,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在时间、空间和资源汇聚上的优势,围绕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论文、案例、课件、知识图谱等研究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探索教学资源共享新方式。打通智慧教育平台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路径,汇聚省内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高水平师资,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等资源,建立健全课程互选互认的常态化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优质资源跨校、跨区域推广与应用,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新路径。依托虚拟教研室,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内容,开展案例分享、教学示范、讲座沙龙等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五、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条件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或主持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担任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8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 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 30%,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鼓励在现有实体教研室基础上跨专业、跨校、跨区域组建虚拟教研室,鼓励校地企多方资源融合,共同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

六、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

以学院为单位,每个专业限申报1项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本年度,学校拟立项20个左右的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具体视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等形式联合申报。已立项校级以上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建设与管理

1.项目建设期 2 年,虚拟教研室日常建设及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

2.获批校级虚拟教研室的,须按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为虚拟教研室建设提供支持,保证顺利进行。

3.学校将从校级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中择优推荐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

4.学校对通过立项的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提供2万元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分期下拨,对未通过期满验收的项目,撤销立项,并停拨建设经费。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团队/个人认真准备,填报《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于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都需要)发至马文婷邮箱(mawenting@dianjingtz.com),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务办107室。


教务办联系人:马文婷,联系电话:87600999

教务处联系人:董微雨,联系电话:87600417。



附件:

1.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2.宁波大学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




体育学院教务办

2023年11月8日